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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旭彬
广东人,毕业于暨南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会计师和审计师职称。先后在国有银行、外资企业担任财务经理,在事务所执业12年,精通会计、审计、税法、海关、外汇等法律法规,在审计、涉税鉴证、税收筹划、内部控制、财务分析、资产评估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具有很强的职业判断和领导决策能力。现任中天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和东莞市德永瑞恒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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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后去银行办业务有新规定
时间:2016-01-18 08:59 来源:未知 作者:yuxin 点击: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发布《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事项的通知》(银发〔2015〕401号),明确了“三证合一”后办理人民币单位银行账户业务等问题。

办理人民币单位银行账户业务提供的证明文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单位客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应区分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未纳入“三证合一”的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单位(以下简称其他组织),分别要求其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持新版营业执照(含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改革过渡期内使用的“一照三号”、“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银行不再要求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持电子营业执照的,已配备电子营业执照识别机具的银行应予以办理,并留存电子营业执照影印件。改革过渡期内,企业持旧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银行账户业务的,银行仍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及相关规定执行。企业持旧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任一证照过期的,银行应要求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再行办理银行账户业务。    

2.个体工商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银行应要求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他组织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银行仍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及销户

 1.已开立银行账户的企业,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到开户银行变更银行账户信息。银行通过日常业务、年检等发现账户管理系统信息与企业现有证照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通知企业尽快变更银行账户信息。 
  
 2.银行在办理销户业务时,核查发现账户管理系统信息与企业现有证照信息不一致的,应要求企业变更银行账户信息后,再行销户。

单位银行账户年检

银行对单位银行账户的年检可以通过,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进行: 
  
1.要求存款人提交开户证明文件;    
2.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3.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核实;    
4.回访客户或实地查访;    
5.通过政府或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    
6.审核贷款证明文件等多种方式。  
 
银行应留存账户年检的纸质或电子记录和资料。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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