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介
钟旭彬
广东人,毕业于暨南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会计师和审计师职称。先后在国有银行、外资企业担任财务经理,在事务所执业12年,精通会计、审计、税法、海关、外汇等法律法规,在审计、涉税鉴证、税收筹划、内部控制、财务分析、资产评估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具有很强的职业判断和领导决策能力。现任中天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和东莞市德永瑞恒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号:441900020013
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证号:0323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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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税务之外籍个人所得税计算规则
时间:2011-09-26 16:4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外籍人员要不要在中国纳税,基本上可以根据以下三个方面判定:一是该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停留的时间;二是他的收入来自什么地方,是国内还是国外;第三就是谁负担这个费用,是外国公司负担,还是境内的公司来负担,这三点很重要。
    因此,要确定一位外籍个人的纳税义务,首先得把他的工资薪金收入按一下方法分成四块:
1、来源于中国境内,并由境内机构支付或负担的收入;
2、来源于中国境内,并由境外机构支付或负担的收入;
3、来源于中国境外,并由境内机构支付或负担的收入;
4、来源于中国境外,并由境外机构支付或负担的收入。
    第二,把外籍个人在华的时间也分成四种情况(以下均指协定国)
1、在一个纳税年度里,连续或累计在华停留少于183天;
2、在一个纳税年度里,连续或累计在华停留大于183天少于一年;
3、连续或累计在华停留大于一年少于五年;
4、连续或累计在华停留大于五年。
    第三、对外籍个人在华停留时间为情况1的,仅就上面所属的第1块收入交税
对外籍个人在华停留时间为情况2的,仅就上面所属的第12块收入交税
对外籍个人在华停留时间为情况3的,仅就上面所属的第123块收入交税
对外籍个人在华停留时间为情况4的,仅就上面所属的第1234块收入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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