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介
钟旭彬
广东人,毕业于暨南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会计师和审计师职称。先后在国有银行、外资企业担任财务经理,在事务所执业12年,精通会计、审计、税法、海关、外汇等法律法规,在审计、涉税鉴证、税收筹划、内部控制、财务分析、资产评估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具有很强的职业判断和领导决策能力。现任中天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和东莞市德永瑞恒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号:441900020013
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证号:032310044
联系我们
广东中天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中天永道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天永道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号寰宇汇金中心5栋1701室
手机:13790386920 钟先生
   13724548800 曾小姐
电话:0769-23305180
邮箱:6700094@qq.com
网址:http://www.cta0769.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高铁车票要换成发票作为税务处理的凭据吗?
时间:2015-03-31 16:34 来源:未知 作者:yuxin 点击:
     企业员工出差乘坐高铁取得的票据是车票,是否需要凭乘车票换发票作为税务处理的凭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可暂延用其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其他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纳税人以及提供邮政服务的纳税人,其普通发票的使用由各省国税局确定。
    因此,高铁使用的车票不需要另行换发票
 
 
东莞专业财税服务!东莞18年行业办事经验!让您省心,放心,有保障,值得首选!
服务热线:13790386920钟经理; 13724548800曾小姐;电话:89182868; 
QQ:327468069    http://www.cta0769.com/

关键字:发票,税务,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