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汇总缴纳分支机构需要安装税控装置吗
时间:2016-10-10 09:2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问答】金融机构汇总缴纳,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安装税控装置?
金融机构汇总缴纳,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安装税控装置?
根据是否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决定是否安装税控装置。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本市跨区县从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营改增后应在哪里申请办理防伪税控设备及领用发票?
应该在机构所在地办理。
汇总纳税的纳税人税控设备是总公司统一去发行后分配开票权限,还是各自独立去做发行?开具发票时是以分支机构名义还是以省公司名义开具?与之相应的问题,发票专用章可不可以用省公司名义刻多个分配给几个开票点使用,还是各分支机构各刻各的章?
分支机构可以在当地税务机关单独申请领购发票。谁向税务机关领用发票就以谁的名义开票,就用谁的发票专用章,就以谁的名义购买税控设备。
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
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填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一式二份),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纳税人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票的,应在领用发票前先行购买、发行和安装增值税发票新系统所需专用设备,具体事项按主管国税机关的要求办理。
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 号)已经明确,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
营改增之后,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应如何使用?
营改增之后,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仍然予以保留,自2016 年5月1 日起,由国税机关监制管理,原来地税机关监制的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仍然可以沿用至6 月30 日。
营改增后国税部门是否有定额发票提供?国税定额发票有哪几种面额?
有。通用定额发票目前有: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等7种面额。纳税人也可根据经营需要,向国税机关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特殊面额的定额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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