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分两张开具?
时间:2016-10-20 19:3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一份发票只申请了一张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可以分两张开具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因此,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只申请了一张,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不可以分两张开具。
我们在这里为您提供最新最全面的财税信息,竭诚为您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财税服务,为您的企业保驾护航!期待与您合作!
我们的业务范围:新三板和IPO审计、年度报表审计、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税审报告、清算报告、资产评估、代理记账、工商注册、财税顾问等。
联系人:钟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手 机:13790386920 QQ:6700094
电 话:400-999-8248 0769-89182868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里财津商务大厦501-503A室

关键字:红字,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分,两张,开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