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介
钟旭彬
广东人,毕业于暨南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会计师和审计师职称。先后在国有银行、外资企业担任财务经理,在事务所执业12年,精通会计、审计、税法、海关、外汇等法律法规,在审计、涉税鉴证、税收筹划、内部控制、财务分析、资产评估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具有很强的职业判断和领导决策能力。现任中天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和东莞市德永瑞恒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号:441900020013
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证号:032310044
联系我们
广东中天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中天永道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天永道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号寰宇汇金中心5栋1701室
手机:13790386920 钟先生
   13724548800 曾小姐
电话:0769-23305180
邮箱:6700094@qq.com
网址:http://www.cta0769.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企业追补申报扣除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
时间:2016-11-03 15:3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问答】企业追补申报扣除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
 
  企业追补申报扣除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哪些资料?
 
  答: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的规定,追补申报扣除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1)专项申请报告及说明;
 
  (2)有效扣除凭证;
 
  (3)应扣未扣支出事项所属年度财务会计核算明细情况;
 
  (4)应扣未扣支出事项所属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纳税资料。
 
  某公司从事餐饮行业,营改增后属于一般纳税人,从农户手中购买的蔬菜等农产品是否可以进项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一条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从事餐饮行业,营改增后属于一般纳税人,从农户手中购买的蔬菜等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
 
  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我宾馆是小规模纳税人,之前一直在国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月1号后还可以在国税局代开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的规定,在列入全国91个城市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8月1号以后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我酒店是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适用的税率是6%,但我购进的货物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率有17%、13%、11%,这些发票我可以抵扣吗,按什么税率抵扣?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其销售货物、劳务或者适用的税率不影响抵扣的进项税税率,不论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率是17%、13%还是11%,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根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因此,该酒店可按购进的货物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我们在这里为您提供最新最全面的财税信息,竭诚为您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财税服务,为您的企业保驾护航!期待与您合作!
 
  我们的业务范围:新三板和IPO审计、年度报表审计、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税审报告、清算报告、资产评估、代理记账、工商注册、财税顾问等。
 
  联系人:钟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手 机:13790386920     QQ:6700094
  电 话:400-999-8248    0769-89182868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里财津商务大厦501-503A室

关键字:企业,追补,申报,扣除,以前,年度,发生,应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