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介
钟旭彬
广东人,毕业于暨南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会计师和审计师职称。先后在国有银行、外资企业担任财务经理,在事务所执业12年,精通会计、审计、税法、海关、外汇等法律法规,在审计、涉税鉴证、税收筹划、内部控制、财务分析、资产评估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具有很强的职业判断和领导决策能力。现任中天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和东莞市德永瑞恒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号:441900020013
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证号:032310044
联系我们
广东中天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中天永道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天永道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428号寰宇汇金中心5栋1701室
手机:13790386920 钟先生
   13724548800 曾小姐
电话:0769-23305180
邮箱:6700094@qq.com
网址:http://www.cta0769.com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留抵税额申报口径要注意!
时间:2016-12-06 18:0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重要】财务们看过来:本月申报有变化,留抵税额申报口径要注意!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以下简称《公告》)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有关申报口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申报表主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
 
  二、《公告》发布前,申报表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中有余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将余额一次性转入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中。
 
  三、《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我们在这里为您提供最新最全面的财税信息,竭诚为您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财税服务,为您的企业保驾护航!期待与您合作!
  我们的业务范围:新三板和IPO审计、年度报表审计、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税审报告、清算报告、资产评估、代理记账、工商注册、财税顾问等。  
  联系人:钟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手 机:13790386920     QQ:6700094
  电 话:400-999-8248    0769-89182868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里财津商务大厦501-503A室

关键字:留抵,税额,申报,口径,要,注意,【,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