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介
钟旭彬
广东人,毕业于暨南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会计师和审计师职称。先后在国有银行、外资企业担任财务经理,在事务所执业12年,精通会计、审计、税法、海关、外汇等法律法规,在审计、涉税鉴证、税收筹划、内部控制、财务分析、资产评估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具有很强的职业判断和领导决策能力。现任中天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和东莞市德永瑞恒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号:441900020013
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证号:0323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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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他人逃税,自己反受处罚
时间:2016-01-06 14:14 来源:未知 作者:yuxin 点击:
 
 前不久,上海A公司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90多万元,这令该公司实际负责人陆某颇感意外。
  
去年8月,有人向上海市崇明县地税局稽查局举报,称A公司以虚假亏损方式偷逃税。该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调取A公司2011年后的征管信息,得知A公司近3年一直亏损。
  
 通过实地检查,稽查人员发现A公司的列支成本项目中有21份内容为房产咨询服务费、开票金额达200万元的商业发票。会计称,这是A公司与上海B贸易公司发生的房地产咨询服务业务,会计凭证后附有两家公司签订的合同和关于资金往来结算的函,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一家贸易公司为何能提供房地产咨询服务?”稽查人员起疑。A公司会计称,自己只负责记账,详情只有公司负责人陆某和股东腾某知晓。
 
 专案组决定约谈陆某和腾某。因腾某出国,稽查人员只见到了陆某。陆某说自己就是举报人,称腾某为少缴企业所得税,虚构了一份与B贸易公司的房产咨询服务合同和关于资金往来结算的函,支付3万多元手续费从B公司购买21份商业发票列支成本。当稽查人员问陆某为何对情况如此了解时,陆某不语。经劝导,陆某承认自己是A公司的实际负责人,事先知道此事,举报腾某,是因为两人在利益分配上产生了矛盾。
  
 在发出协查函不久,该局收到一封转办函,函中称B贸易公司2011年7月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A公司虚开21份商业发票,要求对A公司收受虚开发票问题予以处理。
  
面对此证据,陆某承认了让他人为A公司虚开发票逃缴税款的事实,依法补缴税款9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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